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动内陆同沿海沿边通关协作,实现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以下简称“三互”)的重要改革举措。2月25日,国务院公报正式刊登《国务院关于印发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建设改革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为深入推进口岸大通关建设,推进口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发展方向。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快互联互通、大通关和国际物流大通道建设”,对更好地贯彻落实《方案》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方案》的重大意义
(一)《方案》的出台和实施,将有力促进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构建。改革因时代要求而推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并形成了“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对我国对外开放提出了更高要求。经济新常态下,我国在连续两年保持货物贸易第一大国地位的同时,传统的外贸竞争优势正逐步削弱,新的竞争优势尚未形成,外贸稳增长、调结构的压力增大,内陆和沿海沿边区域发展仍不够平衡,开放程度仍不够协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快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推进“一带一路”、京津冀和长江经济带等重大战略。这些都迫切需要对现有的通关管理体制机制进行优化完善,加快推动内陆同沿海沿边通关协作,实现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方案》积极落实了中央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强调通过完善体制机制,推动跨部门、跨区域的通关协作,推进大通关建设,必将有力促进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和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二)《方案》的出台和实施,将有效推进口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口岸是国家对外开放的门户,是对外交往和经贸合作的桥梁,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屏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动口岸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了口岸快速发展,对改革开放和维护国家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口岸执法体制和协调机制不够健全,通关环节多、效率低、成本高的问题依然存在。与此同时,我国国家安全的时空领域更加扩展,内外因素更为复杂,口岸在安全管控方面的任务更加艰巨。《方案》坚持安全与便利并重,强化立法与改革的协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口岸管理相关部门共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实现执法为民。
(三)《方案》的出台和实施,顺应发展趋势与国际潮流。WTO协定、巴厘部长宣言及决定(《贸易便利化协定》)中均要求包括我国在内的各成员国家海关通过建设“单一窗口”等方式,加强边境机构的合作,协调跨境程序,便利跨境贸易。世界海关组织(WCO)宣布,今年国际海关日的主题是“协同边境治理”(CBM,Coordinated Border Management),旨在要求涵盖国际和国内两个层面的边境管理机构实施一种合作的治理方式。2014年APEC会议通过的具有里程碑式意义的《亚太经合组织互联互通蓝图(2015—2025)》文件,提出“我们致力于实现海关和边境管理机构现代化,推进政府整体框架下的规制建设,包括加强监管、标准制定和贸易主管机构之间的协调沟通”。《方案》无论是整体理念谋划,还是具体改革措施设计,无论是强化口岸管理相关部门协同协作,还是加强国际间机制化合作,都始终贯穿了互联互通、协同治理这一核心。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对现在起到2020年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建设作出改革部署,共由5个部分、20小节组成,其中第一部分是改革总体要求,第二、第三、第四部分分别从大通关的协作机制、管理体制以及整体环境等3个层面提出具体改革措施,第五部分是改革步骤安排和组织落实。《方案》部署的一系列改革,概括来说就是“一个立足点,三方面主题”:
一个立足点: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方案》是开放领域的一项重要改革,旨在推进口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创新大通关管理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口岸管理相关部门的职能优势和协同治理的效能,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时期开放战略的部署。
三方面主题:推动互联互通、推进大通关、畅通大通道。